长征中学食堂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采购验收操作规程要求

(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不得采购教育局规定的禁购禁用的成品、半成品。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及《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实施细则》。

(三)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

粗加工与切配操作规程

(一)预加工原料按标签指定位置、定量整齐存放。

(二)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三)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

(四)冰冻的水产品、畜禽肉类须彻底解冻。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五)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六)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七)切配好的半成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八)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餐饮具要求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加工结束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洗干净,保持清洁,垃圾及时入桶。

烹调操作规程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二)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再次销售。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四)厨师操作,严禁直接用勺子尝味。

(五)加工后的熟食品放在经过消毒的熟食容器内,与半成品、食品原料分开存放,并有明显区分标识,严禁用配菜盆盛放熟食。

(六)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冷却应在清洁操作区进行,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七)用于烹饪的调料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并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备餐及供餐操作规程

(一)在备餐间内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备菜人员进入备餐间,应更换备菜间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

2.备餐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3.专间内应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二)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三)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分派菜肴的用具使用前应进行消毒。

(五)尽量缩短食品烹饪后至出售的时间,规定不得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供应,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 ℃条件下存放。

食品再加热操作规程

(一)保存温度低于60℃或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二)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

(三)加热时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不符合加热标准的食品不得食用。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操作规程

(一)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二)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的领用和使用记录。

(四)有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自制糕点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采取一定的形式在餐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程

(一)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蒸汽消毒保持100 ℃,不少于 10分钟。

(三)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四)消毒后的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规定。

(五)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盛放留样及调味料的器皿应定期清洗消毒。

食品留样操作规程

(一)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

(二)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三)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数量要求200g

(四)台帐记录留样食品名称、定位编号、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五)留样冰箱必须专用,在留样冰箱内设置定位标签。密闭专用容器盒也应设置定位序号,做到台帐编号、容器盒编号、冰箱内序号一致。

食品贮存操作规程

(一)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三)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放置,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校验温度(指示)计。

杭州市长征中学

202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