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长征中学2020年职称评聘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更好地发挥职称评聘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杭州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充分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为目标,以推动学校教师职称评聘权限下放为重点,在进一步优化学校岗位管理的基础上,开展中小学校高级教师及以下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分类评价、分级管理、学校自主评聘和政府宏观监督管理的学校教师评价体系,推动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管理、竞聘上岗、聘期考核和绩效分配等人事改革的深度融合,打破聘任终身制,逐步形成评价科学、导向正确、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进一步优化学校岗位职称结构,调动和激发学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以德为先导向。待评聘教师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合法权益。

(二)坚持教学中心地位。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是学校教育教学任务学生培养任务的根本要求,也是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在职称评审时重视教学能力考核、重视教学研究,重视教育管理(班主任)岗位付出,引导教师投身于教学,建立“重教学,重科研,重学生管理”的评审导向。

(三)坚持实施以学科专业能力为主的评价。组建学科评议组对学校岗位职称申报对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专业评议,以教学为中心,促进提升学校教师学科核心素养理解贯彻能力和课程建构能力。

三、评审机构

(一)资格审核组

资格审核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教学、教科研和德育等校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资格审核组负责资格审核、指导和监督工作开展。对申请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的教职工,任现职期间思想政治与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效果和业绩,教科研能力与成果等进行综合考核和证明、鉴定;对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进行推荐或必要时按规定程序,择优推荐申报。

为更好落实学校教师职称自主评聘工作,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杭州市长征中学2020年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领导小组暨资格审核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教学、教科研、德育等校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成员共11人,安排如下:

组长:吴震宇(书记、校长)

副组长:朱理清(监督)、方虹(教学)、韩洁(德育)

成员:陈建强(办公室/人事)、王立波(工会/监督)、金晶(教务处主任)、吴建刚(学生处主任)陈伟(技术中心主任)、钟术妍(教科室副主任)、董秋月(办公室/人事)

副组长朱理清同志牵头进行待评人员的资格审核(师德师风考核)

(二)学科评议组

学科评议组由学校所有学科教研组长选拔进入专家库,另组内再推选1名高级教师进入专家库(领导小组10人除外),合计25人。按照大文、大理、体艺三个大组,各推选1名组长。

学科评议组对申报对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专业评议(以圈选或排序的方式形成评议结果,供评聘委员会评审参考,学科评议组无否决权)。具体按照笔试、面试结果、论文鉴定结果、长征中学班主任龄和近三年考核结果量化计分并进行排序,合计总分共43分(高级)33分(中级),参评高级和中级的教师分别排名,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申报高级职称:

(1)笔试成绩按照A、B、C等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

(2)面试结果按照A、B、C等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

(3)论文鉴定结果(2篇论文2个专家),1个“完全符合”2.5分、1个“符合”2分、1个“基本符合”1.5分,共4个结果合计给分。

(4)长征中学班主任龄(包括折算班主任龄)按照0~5年(包括5年)、6~10年(包括10年)、11年及以上级别分别计6分、8分、10分;

(5)评职近三年,校内考核结果优秀一次按一分累计,最高3分。

2、申报中级职称:

(1)笔试成绩按照A、B、C等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

(2)近三年教育行政组织的论文评比或者论文发表(标准等同市高级职称论文要求),市级论文评比一二三等分别计4分、2分、1分,区级相应分别计2分、1分、0.5分,公开刊物发表一篇2分,三年累计,封顶10分;

(3)长征中学班主任龄(包括折算班主任龄)按照0~3年(包括3年)、4~6年(包括6年)、7年及以上级别分别计6分、8分、10分;

(4)评职近三年,校内考核结果优秀一次按一分累计,最高3分。

(三)评审委员会

自主评聘委员会由校级领导、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专家代表等组成,原则上不少于17 人,其中专家代表不少于7 人.评审委员会由学校四位校级领导、五位中层教师、三位评议组组长、四位教师代表和校外专家组成。详见附件3

评审委员会依据学科评议组的评议结果进行认定、表决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发布通过人员公示(三分之二评聘委员及以上同意为通过)。在同分情况下,评聘委员会综合考虑教师任现职以来获得荣誉情况和校内实际工作表现最终择优认定。

四、评聘数量

按照学校岗位设置人数和中高级实际比例结构,每年设置并公布中高级具体数量。

五、评聘程序

职称评聘按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资格审核、学科评议、学校评聘委员会评审表决、公布评审结果、评聘结果报备、颁发证书签订岗位聘任合同等程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公布岗位信息;

(2)个人申报竞聘;

(3)学校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领导小组对申报对象进行师德师风情况审核(重点针对意识形态、有偿补课、侵害学生权益、学术不端、以权谋私、有违公序良俗等师德失范问题);

(4)学校在本校醒目位置公示申报对象的申报资格(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最高学历、学位,现聘职称及聘任年限、行政职务、任教学科、近5年平均课时数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学校学科评议组对申报对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专业评议(以圈选或排序的方式形成评议结果,供评聘委员会评审参考,学科评议组无否决权);

(6)学校评聘委员会评审表决(三分之二评聘委员及以上同意为通过);

(7)公示评聘通过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8)评聘结果报备市、区教育局、市人社局;

(9)学校发文公布;

(10)签订聘任合同。

六、评聘申报条件

参与职评老师必须符合《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杭教办人〔2020〕47号)的基本标准和具体要求。

符合学校教职工管理要求,以下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师德师风出现严重问题,近三年收到学校以及上级行政相关处理;对学校布置的工作抗拒不执行,任现职以来明显违反校纪校规;评职当年病事假超过半年;近三年校内考核合格以下或未参与考核等。职称评审申报资格由资格审核组审核通过后报送。

七、评聘管理

根据学校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在续聘、晋升、低聘或解聘以及收入分配中的作用。对于低聘或转聘岗位的教师,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以新聘岗位按规定确定工资待遇。

八、监督管理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建立职务评聘诚信机制。参与职称申报及职称评审人员应当遵守学校相关职评规章制度,有违反评审纪律及制度的行为将受到学校相关纪律处理。

3.建立评聘的监督机制。学校建立相关职称评审监督组,按照评审制度及流程对评审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

杭州市长征中学

2020年 10 月

附件1: 成立杭州市长征中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领导小组

为更好落实学校教师职称自主评聘工作,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杭州市长征中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教学、教科研、德育等校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成员共11人,安排如下:

组长:吴震宇(书记、校长)

副组长:朱理清(监督)、方虹(教学)、韩洁(德育)

成员:陈建强(办公室/人事)、王立波(工会/监督)、金晶(教务处主任)、吴建刚(学生处主任)陈伟(技术中心主任)、钟术妍(教科室副主任)、董秋月(办公室/人事)

副组长朱理清同志牵头进行待评人员的资格审核(师德师风考核)

附件2:

附件3:

杭州市长征中学自主评聘评审委员会成员(2020.10)

说明:评审委员会成员每三年备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