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已陆续开学。为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示如下:

一、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学校要充分落实校(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学校食品安全作为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职责的重要内容,校(园)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食堂工作人员要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作用,积极推进“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地落实,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到人、责任到岗。

重新启用的学校食堂要严密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掌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落实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全面检查所有食品原料,重点检查已开封使用的食品原料,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对食堂加工场所、就餐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饮水机和二次供水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要紧盯隐患问题整改,确保发现的问题能够做到立行立改,整改到位。

二、严格餐饮食品安全过程控制

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食品安全要求,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加强人员培训及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特别是新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日常管理。

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规范加工制作过程,保证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加强备餐区域管理。

加强清洗消毒,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每餐后对食品加工区域、就餐区域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定期通风换气,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

严格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均应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冰箱内存放48小时以上,留样量不少于125g。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利用主题班会、宣传展板等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健康饮食习惯和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路边摊,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

尽量少食或不食以油炸、烧烤等方式烹饪的食物,做到低油低盐低糖,保持营养健康的饮食习惯。

引导学生养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习惯,坚持按需取餐,开展“光盘行动”,切实防止“舌尖上的浪费”。

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进餐后若出现呕吐、腹泻、发热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医,并拨打12315进行投诉,注意保留可疑食品样品、呕吐物、腹泻物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学校(托幼机构)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发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积极协助医疗机构救治患者,及时报告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